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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法院-马方洲-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发布时间:2023-09-27 10:20:25 浏览次数:229

摘要: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自此经过数年发展完善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的法治工作指导思想。本文通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理解和研究,了解了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以期找寻到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义和方向。结合二十大会议精神,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跟党走,增强大局意识,以实干精神推动法治工作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是本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民法院 全面依法治国

本文在创新观点上主要有两点,第一,适用性。本文在实践视域下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试图探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演进趋势,并且以法院为载体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核要义,避免研究过程中的主观化、片面化。第二,操作性。本文通过基层视角,对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建议,力求内容新颖,符合时代潮流。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文通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剖析,深刻了解其形成发展背景,深入理解其核心要义以及现实意义,从而明晰人民法院未来发展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于国家战略布局,进而推进法治工作现代化,打造人民满意的法院。其意义在于:第一,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党提出的法治思想的理论指导,是人民法院应当贯彻实施的行动指南,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第二,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工作现代化,服务国家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法治工作现代化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组成,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抓手,是响应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必由之路;第三,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打造人民满意法院的必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提高司法效率,提升服务意识,提高人民满意度的重要指导。

二、研究现状

自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中国共产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相关要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而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理论。

习近平法治思想有着突出的理论特色,首先,勇担伟大的历史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综合考量中,承担起党的使命初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新的发展局势,满足现阶段的理论需求,以及对未来新时代、新征程的长远谋划。

其次,坚定的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始终与党的步调保持一致,不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我们的要求,更是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高政治思想,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底色。

最后,人民至上的初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致力于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新部署,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

人民法院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未来工作的方向和重要指导。所以对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十分必要。

三、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十八届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掀开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务,并就如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全面部署,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科学指导。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这一机构。2018年8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规则》,标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正式成立。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作出了指示。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阐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们党不仅是敢于革命、善于建设、勇于改革的政党,更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建设法治的政党,是我们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宣言,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整体性、系统性、创造性的论述,为我们描绘出一幅更高标准和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新图景,法治中国建设掀开了新篇章。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其核心要义体现主要体现在“十一个坚持”。具体是指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宪法是党和全体人民最高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体人民根本利益得到巩固和发展的根本保障。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这同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司法公正,需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法治建设需要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领导干部更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人民法院工作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国的法治现代化是在中国具体国情条件下展开的法治变革过程,体现了自身独特的内在逻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中外历史进程中的经验中坚定了推进和践行法治的信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四个全面”的战略格局下来定位法治。十八大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布局在完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后,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把依法治国放在总体战略布局之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所以要充分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深化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认识。他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体现了我国民主执政的基本理念。毛泽东主席与黄炎培先生早在延安时的“窑洞对”,就展现了党对执政问题的思考。如何执掌政权,实现长治久安,毛泽东所指出的跳出历史周期的民主道路,就体现了民主执政的要求。而以政治与法治的理论逻辑阐明党法关系,依法执政也是民主执政的一种表现形式。无论是在哪个国家,政治和法治都存在着复杂的关联,二者不可能相互脱离而单独成立。只不过在不同制度下,政治和法治的关系所具体表现出来的形式存在不同。习近平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就是因为这一提法本身就割裂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国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实际上反映了法律制度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中国现在正处在社会急剧转型、社会关系剧烈变化的时期中,这一前提下推进法治,这一矛盾更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基于对此矛盾的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论断。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辩证认识和处理当前我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作出的深刻论断,也是新形势下互动推进改革和法治的正确路径。他进一步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由此,法治既为改革的有序展开提供了程序性的规范,为改革提供了合法性的基础,又可以通过法典化的方式把改革的成果巩固下来。

习近平法治思想兼顾了基于法律与道德的联系。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德治和法治相结合一直是中国历代政权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无须借助宗教,即能解决人的终极精神需求和行为选择,这是中华文化的优势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四、关于人民法院如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思想引领

1.坚定不移地跟党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其本身就始终贯穿着党的领导。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做好法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同时也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法治建设、法治工作和法院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更是为加强法院法律工作指出方向、明确政策、作出部署。

2.积极学习,武装思想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个人缺少了学习意识,就会思想懈怠,在工作和生活中裹足不前,最终落后于人。国家如果缺少学习意识,就会故步自封,因循守旧,落后于时代,而落后就要挨打,近代中国以血泪浇灌的历史还历历在目。所以人民法院要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取得成绩,就要不断学习,用理论知识武装思想、端正态度,从而提高政治站位与格局,充分重视和响应解放思想学习精神,查找问题,转变观念,用科学发展的眼光,崭新创新的角度去看待、解决问题。要坚持不懈,以恒心作舟渡学海,以勤奋为径登书山。在学习方法上要跟进时代、在应用实践中要放下身段,从而将学习得到的成果应用到工作中。同时要以解放思想、自我学习、自我反思、自我提高为目的,形成风气,推动人民法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步伐。

(二)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1.响应国家战略布局,提供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法院法律工作与其他各类法律相关工作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党中央把法治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法院工作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遵循。

2.增强服务意识,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关键在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大部分司法案件中都涉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一旦服务意识有所欠缺,很容易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甚至引发舆论危机,产生的后果必然会造成当事人的利益损害。提升服务意识是每一位法院人工作中的必然要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服务每一位来访群众不仅是我们的工作内容,更是我们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如果不能想群众之所想,我们行使手中职权的目的何在?如果不能急群众之所急,我们工作的意义何在?以权谋私现象的频繁发生,正是从服务意识的欠缺开始滋生,职权的行使为私利而损群众,这样的机关单位怎么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所以,人民法院能够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服务意识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三)实干中谋创新,推进法治工作现代化

以实干精神推进法治工作现代化水平,首要的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学懂弄通做实。各级法院和全体法院人员要充分意识到,学习习近平总法治思想是动态的、持续的,不能认为说了就是做了,要落到具体实践中。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一心一意、聚精会神抓学习,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落实,真正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院工作中落地落实。

以实干精神推进法治工作现代化水平,要实打实地做好各项重点工作,推动新时代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水平方面,要在司法办案中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风险点,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在提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方面,要通过充分履职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为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坚实法治支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持续发力,攻坚克难。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要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牵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在队伍建设方面,要把法院队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融合起来抓好。一切难题,只有在实干中才能破解;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

结论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指导。人民法院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同时,更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奋力推进法治工作现代化。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

[2]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

[3]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N].新华网,2023-01-06.

[4]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四个理论特色[N].光明网,2021-05-06.

姓名:马方洲

性别:男

单位:肇源县人民法院

职务名称: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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